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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皆知,一旦发生民事纠纷,一般只有两个解决办法第一就是私下双方调解解决,第二就是交由法院仲裁解决,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又该怎么解决,法院开庭之后双方后悔想要调解,这时法院会给期限给双方区调解的吗?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告诉您,希望看完能解决你的疑虑。
开庭后双方可以调解有期限吗
开庭后双方调解是有期限的,时间一般是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或六个月内,这要看案件是简易程序审理还是普通程序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其实立案之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应当在收到答辩之日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