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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胖东来发布侵权行为处理公示。其中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介绍显示,宋某某在胖东来相关的微博超话中评论“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后期持续在多个平台发布对胖东来进行贬损、诋毁的言论。法院经审理认定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一审判决宋某某赔偿胖东来30万元,并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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