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270041 号目 录报告正文……………………………………………………1-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农专字[2026]25009270041 号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6]2500927001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兆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兆新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兆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兆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